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盈江县勐龙河水电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规划简介 规划任务:规划水电站各取水坝均位于勐龙河和松坡河的峡谷段,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的首要任务是水力发电。无通航要求,因小地方水库为年调节水库,兼具有对电站发电下游沿岸耕地有灌溉作用。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勐龙河及松坡河全流域。规划河段长11.79km,集中自然落差1541m。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及下游的槟榔江干流项目所在河段。 规划工程内容:在规划流域内建设一座装机为27MW的引水式水电站。包括在松坡河及其支流上建设3座拦河坝,将水引到小地方水库,再从小地方水库将水压到松坡村附近的厂房发电。保证处理出力4.128MW,年发电量12308万kw.h。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结论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土地利用性质改变,尤其是在小地方形成一个常年积水的水库;道路修建造成部分路段植被破坏,容易引发水土流失,甚至局部地段的地质灾害;引水后造成原有河段内的水文情势改变明显;规划兼顾下游耕地的灌溉,小地方水库具有年调节特性,能够改善灌溉情况。 本规划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规划区坡度较陡,地表植被破坏后,容易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甚至区域的地质灾害。规划区偷伐现象较为严重,项目建成道路通畅后偷伐行为将造成严重的森林破坏。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结论:本规划符合我国电力发展和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云南省电力发展规划和德宏州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时本规划的规划目标与其他规划目标相协调。规划方案的实施为当地的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提供了廉价的能源,有利于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生活能源使用的转变,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对森林植被的砍伐,实现“以电代柴”的能源结构转变,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该规划电站的发电为区域工农业生产提供了清洁电能,促进当地以及整个德宏州经济的发展。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368954999 陈总 评价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233651刘工 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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