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虫胶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虫胶加工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墨江县珠联镇赖蚌村坝脚 3、项目所属行业:轻工行业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项目沿用原有项目生活区、办公区和生产区。项目在原有车间内改造,不新增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9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m2。原有生产区改造后除原有虫胶颗粒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和成品仓库外增加色素车间、胶片车间、漂白虫胶车间。另外配套增加锅炉房、燃料堆场、硫酸存储车间、盐酸存储车间和其他辅料存储车间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停车场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新增压滤机2台,搅拌器3套,热滤壶2套,烤盘2套,压片机2套。扩建项目在原有一条虫胶颗粒生产线基础上增加三条生产线:年产200吨虫胶片生产线一条、年产50吨漂白虫胶片生产线一条和年产2吨虫胶色素生产线一条。 二、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运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蒸汽锅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经30m烟囱排放,经预测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只有有色素提取废水、漂白虫胶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过废水收集—絮凝沉淀—三级沉淀—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限值(旱作)后,回用作原胶清洗水和输送到周边农田用作农作物灌溉,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减震垫、距离衰减后,厂界限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及4a类标准;本项目主要固废为锅炉炉渣和包装固废等。锅炉炉渣与水泥制品厂签订协议,回收用作水泥制品的添加原料;包装固废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及、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及网上公示的方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项目生产工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点地址发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墨江县洪森虫胶有限公司 地址:墨江县珠联镇赖蚌村坝脚 联系人:洪总 联系电话:13987923706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自工 电话:13648849075 201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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