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北京维恩恩口腔诊所拟租用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6号院16号楼103室二层的房屋作为项目用房,从事口腔科及医学影像科服务,以满足该地区的口腔诊疗、保健需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情况为:医疗废水;设备噪声;医疗废物。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噪声2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项目所在的区域市政污水最终汇入北京金源经开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项目排放污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6号院16号楼103室二层现有闲置房屋,无需进行土建工程,仅对设备进行安装,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臭氧消毒)处理后的排水水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相关要求,医疗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项目所在楼化粪池,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金源经开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本项目混合污水水质为COD:300mg/L、BOD5100mg/L、SS:150mg/L、氨氮20mg/L,污水中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的污水排放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水泵、气泵、诊疗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水泵基础上安装防震垫,并加隔声罩,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且项目夜间不运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诊所医护人员和就诊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包装物、废纸、一次性餐盒等,产生量为1.5t/a,集中收集后,由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3t/,集中收集后,送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医院,与黄村医院医疗废物一同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清运及处置,不直接向环境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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