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李渡分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规划实施影响公众、关心工程建设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李渡分院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工程投资:19780万元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355㎡,新建一栋集门急诊、医技、住院、保健、行政、后勤为一体,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大楼,总建筑面积45202.24㎡(包括业务用房29987.33㎡,地下车库15214.91㎡),设有妇科、产科、儿科、乳腺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医技等门诊、住院共计20余个专业学科,共设床位300张,门诊量22万人次/年,年住院病人约1.2万人次/年。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建筑、装饰、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燃气、空调通风、信息智能化系统、五气系统、室外停车场、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谭科长 联系电话:136094600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3-6872517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后,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将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使工程建设区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士及组织了解工程建设的相关情况,保持公众对工程建设意见、沟通渠道的畅通。评价单位在初步了解工程区环境现状、工程主体设计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环境影响识别,进行项目区现场踏勘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交由建设业主审阅,由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设计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向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的意见与建议,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将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工程建设之中。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主要环境问题识别;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合理性分析(包括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评价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对象:首先是受工程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如工程周围的居民住户、社会团体等,其次为关心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公众意见征求内容: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后,可通过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关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六、资料获取方式及公众提出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工程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返馈意见;在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仍可通过以下通讯方式返馈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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