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花园(一期、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前期公示 自由人花园(原名:东镜新城)2007年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贵局以花环监字[2007]第339号文批复同意建设;2011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正式命名为“自由人花园”(穗府地名[2011]257号);2013年项目对整体布局进行了规划调整,委托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贵局以花环监字[2013]162号文批复同意建设;自由人花园商业楼项目2014年委托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贵局以花环监[2014]127号文批复同意建设;自由人花园九年一贯制学校2014年填报了登记表,并经贵局以花环监[2014]88号文批复同意建设;2015年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并委托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贵局以花环监字[2015]110号文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共分八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并于2013年办理建筑物验收备案意见(花环建验字[2013]第111号),2014年4月取得贵局《广州东镜新城一期备用发电机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意见的函》(花环管验字[2014]30号),目前自由人花园(一期、二期)已达到交付使用的要求,其它内容尚在建设当中。 自由人花园一期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297868m2,包括11栋住宅楼(地上16-29层,地下一层,自编号1-2—1-12栋),配套建设一栋3层幼儿园(自编号1-13栋),一栋3层会所(自编号1-14栋)。项目于1-6栋地下一层设置一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已配套建设发电机尾气水喷淋处理装置,发电机尾气将经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26层)高空排放;幼儿园拟将设置饭堂,已预留内置烟道及隔油隔渣池,具体治理措施待幼儿园交付使用后再行建设;会所不设餐饮及中央空调、冷却塔 。 自由人花园二期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518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302平方米,项目总户数1299户,机动车总泊位1067辆,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31层住宅楼、5栋32层住宅楼、1个负一层地下室,并配套1台800kw备用发电机,废气已配套了水喷淋处理装置,机房配套了消声减振措施。发电机尾气将经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32层)高空排放。 垃圾站1幢1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发电机房、水泵、风机、配电房独立设置,并做好减振、消音、隔声处理;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项目于2016年3月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监测表全本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076617663 联系人:吴先生 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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