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迷惘 于 2016-6-2 16:39 编辑
郑州绿地会展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国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绿地会展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滨河东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会展路以西、高铁南站以北 占地面积:712556m2 项目概要:该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712556m2,总建筑面积为430048m2;其中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881m2,地下建筑面积共87167m2;项目绿地面积14251m2,绿地率2%,容积率为0.48,工程主要为展览中心、会议中心、交通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绿地会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远 联系电话:13653815660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8756578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东路62号27层 4.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期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循环再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建设临时旱厕,旱厕粪便由周围农户拉走沤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等。由于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并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采取分类管理,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馆油烟废气及停车场汽车尾气。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要求,处理达标的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本项目展区车辆进出入口合理绿化,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和绿化带吸收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之后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A标准后,污水最终排入贾鲁河。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商业活动噪声、进出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等。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及自身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应分类管理,统一收集,每天由环卫部门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郑州绿地会展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