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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鑫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欧阳山铜矿3万吨/年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向公众发布,再次就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欧阳山铜矿3万吨/年选厂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分别建设欧寿堍选厂及糯谷垅选厂,实现年选铜矿石3万吨的生产能力(欧寿堍选厂生产能力为1.2万t/a,糯谷垅选厂为1.8万t/a)。 建设单位:阳新县鑫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新县白沙镇,欧寿堍选厂位于白沙镇坑头村,地处北纬29°57′18.06″,东经115°03′54.14″;糯谷垅选厂位于白沙镇新星村,地处北纬29°57′19.88″,东经115°03′19.41″; 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4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6.8%;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全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三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 废气排放情况 1)破碎粉尘 矿石破碎采用全封闭式破碎机,在进出料口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本项目粉尘颗粒粒径较大、粉尘浓度不高,粉尘产生浓度约为15mg/m3,产生量为1.5t/a。经洒水除尘(除尘效率60%)等措施,粉尘排放浓度为6.0mg/m3,排放量为0.6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24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36t/a)。 2)球磨粉尘 球磨是对初次破碎后的矿石进行再加工,球磨于封闭式球磨机内进行加工,根据同类选矿厂企业进行类比分析,球磨粉尘产生量约为0.9t/a,采用洒水降尘的措施对粉尘进行处理(除尘效率60%),粉尘排放量为0.36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14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22t/a)。 3)分级粉尘 球磨完成后的矿粉依靠粒度大小的差异进行分级,分级环节于开放式环境内进行,该环节通过严格控制分级机速度来控制分级粉尘的产生量。建设单位于分级机侧上方安装吸尘罩(捕集效率90%),同时由风机将粉尘送入多管旋风除尘器内进行收集处理(除尘80%),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分级粉尘有组织排放量0.54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22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32t/a)排放浓度28.13mg/m3,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采选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3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12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24t/a)。捕集后的分级粉尘回用于生产。 4)料仓扬尘 铜矿由原矿堆场运送至料场,卸料期间产生一定量扬尘。根据公式计算,料仓扬尘的产生量为0.017t/d、5.1t/a。在卸料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经洒水除尘、控制卸料速度等措施处理(除尘效率80%)后,料仓扬尘的排放量为1.02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41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61t/a)。 5)浮选药剂气味 浮洗车间产生的少量选矿药剂气味(黄药、2 号油等),根据《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选矿废水的处理》一文的摘录,黄药等选矿药剂有刺激性臭味,易分解,本项目选矿车间采用半敞开式厂房,车间内设置排风扇,保证车间的通风换气。 6)运输扬尘 汽车在有散状物料的道路上行驶的扬尘,根据经验公式计算,项目矿石厂区内运输排入空气中的扬尘量为6.5t/a。在采取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清扫环保措施后,可抑制80%以上粉尘的产生,因此,采取环保措施后,该项目汽车行驶的扬尘量为1.3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65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65t/a)。 7)原矿堆存扬尘 项目设有两座200m2的原矿堆场(各选厂设置1个),上设有雨棚,遇上大风天气,堆场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TSP。经计算,项目原矿堆存过程中粉尘产生量1.26t/a。经洒水除尘(除尘效率60%)等措施处理后,原矿堆存粉尘排放量为0.504t/a(其中欧寿堍选厂排放量为0.252t/a,糯谷垅选厂排放量为0.252t/a)。 8)汽车尾气 厂区内矿石在转运过程中采用货车进行运输,车辆采用柴油做燃料,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为CO 0.405t/a、NOX 0.666t/a、SO2 0.049t/a。 2.2 废水排放情况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排水明渠外排至附近沟渠,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浮选废水、地面清扫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等,浮选废水及地面清扫废水经回水池沉淀后高位蓄水池收集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用水经旱厕沤肥处理后,供周边农户农肥用,不外排。 2.3 噪声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压滤机的设备噪声以及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70~95dB(A)。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噪声厂界达标,能够做到噪声不扰民。 2.4 固废排放及利用情况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来自浮选产生的尾矿渣、捕集的铜矿粉尘、办公生活垃圾、旱厕污泥等。 尾矿砂中含有大量水分及不可用尾矿经脱水处理后矿山回填,洒水降尘、吸尘罩、多管旋风除尘器等措施收集的铜矿粉尘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旱厕污泥经专人清掏后,供周边农户农肥用。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铜矿洗选,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和《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国发改令2013年 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一般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规定。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白沙镇坑头村和新星村,用地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经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类项目范围。对照《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严禁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的建设项目。”项目拟建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拟建场址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不属严禁审批类项目。 项目作为欧阳山铜矿采矿项目的后延,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得以有效治理和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分析,项目建设选址合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由阳新县鑫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选址位于白沙镇坑头村和新星村,项目用地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厂址选择合理,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本项目可以做到废气、废水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鑫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石总 联系电话:1359771666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 系 人:吴灯勇 联系电话:027-86617655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期限 公众如有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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