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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18名:其中杨丹菁、何良挽、曹梓轲等3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朱铁才、刘凌燕、王静、易丹、冉竞龙、廖庆强、廖凌、廖庆玉、徐永智、梁剑鸣等10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另徐灿为脱钩后新机构聘用人员。脱钩后环评工程师14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20名:其中赵晟、刘翼翎、程卫、李亚园、常蓉等5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手续三年,陈弦、丁祖高、龚琪、龚震、姜言欣、李玉麟、刘莉、孙娉娉、王兴明、闫自申、周庆等11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另何玉松、周永芹为脱钩后新机构聘用人员。脱钩后环评工程师18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和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因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环保系统脱钩、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保系统机构股份撤资的方式脱钩。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49名,其中郭治敏、张景林、胥鹏海等3名放弃事业编制人员,贾佳、刘瑞、李媛媛、郭小梅、雷芬、彭涛、王丽、王林荫、朱欢、高敏、杨利芳、高蕊芳、汪平、荆晓生、沈柱华、王杰、李刚、王晓云、马源、马敏杰、高明强、祝俊、刘闺华、赵志军、刘学锦、校峰、刘亮、张智锋、聂宏林、潘涛、马明亮等31名聘用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王景良,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35名。 | 拟批准脱钩。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农林水利、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和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12名:其中武晓敏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手续半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高连凤、韩文生、陈迎、崔晓、许兰香、孙春余、董海亮、仇帅等8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9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张家口正德地质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因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采掘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 采取整体划归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形式进行脱钩。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9名,其中傅学忠、王志成、张强、赵昕、柳毅、韩忠正、司艳娜等7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脱钩后环评工程师7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丹东市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冶金机电、采掘、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中国白头山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6名:其中斯迪、吕源伟、刘坤等3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于环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陈胜铨、申亨哲等2人为退休返聘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 采取环保系统机构股份撤资的方式脱钩。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8,其中洪常春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刘艳华、蒲生彦、王月娟、刘影、杨书永、洪利光、曹永姝等7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8名。 | 该机构申报的环评工程师曹永姝实为河北大学人员,因在资质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虚假资料,拟不予批准脱钩,注销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环评工程师曹永姝三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5名:黄娟、刘世山、钱云、王新林、朱恩静为聘用人员,全部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国资委下属的的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17名,其中金萍为放弃事业编制人员以及汪健伟、汪巧玲、方红卫、冯波、余方杰、候萍、王静、陈云、费勤勇、马仔亮、朱晔等11名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为12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12名:其中张翠玉、王征、唐国萍、王晓莹、张洪武、郭颖华、张鑫、王卉、梅立新、柯辉等10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一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张正辉为原机构退休返聘人员,转入新公司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11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农林水利、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7名,其中刘鹏、王红、张金刚、刘克和、朱光远、朱清运等6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人员,转入脱钩后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6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因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企业国网(湖南)环保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11名:其中周方、黄攀、唐敬知、孙富云、张晓斌、桂柏林、余光辉、胡昊波等8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一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8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冶金机电、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6名:其中牟纪锋、沈家龙、王谦、于锋臣、赵凤玲等5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另周雅芳为脱钩后新机构聘用人员。脱钩后环评工程师6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10名,其中郭建楷、赵岚、谭灼锋、黄芳芳、梁敏禧等5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罗翔华、王峰等2人为聘用人员,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7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冶金机电、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因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化工石化医药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 |
| | |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更名、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机构。脱钩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环评工程师3名:郭翔、秦家盛、侯振华等3人为聘用人员,全部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广西北部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和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 采取环评业务剥离方式,将环评业务转至辽宁金地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成设立的机构。改制后机构为企业法人。 | | 原机构环评工程师4名,其中周宏清、孙艳荣、曹艳妮等3名为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离岗创业三年,转入脱钩后新机构专职从事环评工作。脱钩后环评工程师3名。 | 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辽宁绿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拟批准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资质有效期四年。 |
| | | | | | 环评工程师19名:建材火电甲级类别—何应东、李徐、李艳、刘皓磊、王佩华、王向东;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甲级类别—江波、李继洪、史玉柱、王辉、徐水英、晏丽华、张红霞、赵恒;农林水利类别—胡琛、张翔、张应战、赵素丽;其他类别—岳思。 | 拟批准增加农林水利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 | | 环评工程师18名:轻工纺织化纤类别—高歌、张魁锋;化工石化医药类别—苗欢、汤勇、胡文伟、朱开贞;冶金机电类别—胡亮、李波、徐彦昭、张广迅;交通运输类别—胡云龙、乐俊、孙万刚、项德芝;社会服务类别—范明顺、严方婷、张鸣、张玉翠。 | 拟批准增加交通运输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因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拟不予批准轻工纺织化纤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 | | 环评工程师12名:交通运输类别—邓衍报、杨维均、余功耀、赵琳琳;社会服务类别—程红、吴娟娟、谢云飞、张银汉;其他类别—高平、李士义、孙磊、孙启俊。 | 拟批准增加交通运输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 |
| | | | | | 环评工程师16名:邱新江、张文龙、贺晓燕、巨旬雕、延红、李秀荣、吕飞、孟桂华、韦汝诗、刘亚丽、王昆、朱传明、贺丹丹、刘俊杰、吴斌、张希文。 | 拟批准资质延续,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采掘、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
| | | | | | | 拟批准资质延续,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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