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概要 项目名称:大岭汽车物流园区净水厂工程 项目概况:大岭汽车物流园区净水厂工程位于大岭汽车物流园区规划的已十七路与甲二路交汇处,占地面积为15554m2,近期规模为5000m3/d,远期规模为1万m3/d。工程总投资2933.5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将对附近居民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应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使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营运期主要污染为净水厂废水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对各产污工序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均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七、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哲 联系电话:18629839006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 系 人:侯莹 电话: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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