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安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选址于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胡家村,莲花山大路与林溪大街交汇处。医院规划总用地面积22181m2,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4809.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214.09m2、地下建筑面积7595.64m2。绿地面积9981.45m2。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病床500张,年均可接待门急诊数为170000人次,年均住院人数可达8000人次。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由企业自筹。医院职工总定员数600人,卫技人员占总数比例≥80%,全年工作日365天。 项目所在地公共设施齐备、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则;⑵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⑸环保治理措施的论证分析;⑹环境风险评价与风险防范措施;⑺公众参与;⑻环境经济效益分析;⑼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⑽院选址合理性、产业政策与环境可行性分析;⑾综合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公众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态度;⑵公众认为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⑶关心本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⑷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⑸公众对建设本项目所持的态度;⑹公众的建议和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延安医院;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7188号; 联系人:郭院长。 六、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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