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2乌兰浩特至石头井子(蒙吉界)段高速公路 乌兰浩特东互通收费站、白音乌苏互通收费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G12乌兰浩特至石头井子(蒙吉界)段高速公路乌兰浩特东互通收费站、白音乌苏互通收费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见附件)。 项目概况:石头井子(蒙吉界)至乌兰浩特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珲春至乌兰浩特公路终点段,国高网编号G12,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2007年第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高速公路全区联网收费精神,需要在乌兰浩特东互通及白音乌苏互通需各增设匝道收费站1处。项目总投资为7219.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车道数为3入/4出的乌兰浩特东互通匝道收费站和收费站管理区;(2)车道数为3入/4 出的白音乌苏互通匝道收费站和收费站管理区(均不包括互通匝道建设)。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和机械设备尾气。通过每天洒水4~5次,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可有效控制扬尘产生。燃油机械设备尾气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不准上路,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机械设备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建立临时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清运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和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其中扬尘主要源于环境本底,路面起尘量贡献极小;发电机使用频次较少,运行时间相对较短,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致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收费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乌兰浩特东互通收费站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再排入乌兰浩特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白音乌苏互通收费站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及公路两侧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发电机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车辆通过收费广场时的噪声,但由于车辆减速通过,所以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发电机设专用发电机房,同时经过吸声减振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与地埋式一体化污泥定期清掏,用作附近耕地施肥。 结论: 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建设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 联系人:董工,电话/传真:0471-2305756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 联系人:张工,电话/传真:010-84927577 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予以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