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石门澳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秀屿石门澳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消防站支队 (1)建设单位简介 莆田市消防支队为正团级单位,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监督处4个副团职部门,下辖涵江、荔城、城厢、秀屿、仙游、北岸、湄洲岛7个大队,担负着全市防火监督,执勤备战,消防保卫,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任务。 石门澳产业园一期规划占地8.4平方公里,配有10个化工液体码头和5个散杂货固体码头,秀屿区拟按企业落地投产规模和产能建设特勤消防站一座。市、区消防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前期工作。消防站建成后将由莆田市消防支队和莆田秀屿石门澳特勤消防大队领导指挥。 4、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 5、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5.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961m2,其中消防进场道路用地6611 m2,建筑占地面积4254 m2,总建筑面积9433 m2。 5.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工程分两部分消防站及消防进场道路。消防进场道路为特勤消防站的配套道路,与沁桥路连接,作为消防车辆进出场的道路,迅速出勤的作用。消防站建设工程其主要工程量:清除表土或软基处理,填筑路基,道路施工,临时围堰工程,填海工程,软基处理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工程。项目占地总面积为2.8961hm2,用海面积2.8961hm2。消防进场道路宽18m,总长369m,用地面积为0.6611hm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433m2,包括指挥中心大楼、综合训练馆、家属探亲及培训周转楼等,消防站配有消防车辆车库15个。建设的石门澳特勤消防站除满足站内常住120名消防官兵备勤、生活、学习外,同时还要兼下辖的4个中队和园区内企业自有的专职消防队的业务培训、消防演练等,特勤消防站按平满员300人进行设计。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6478.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25.59万元(其中填土及软基处理17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6.97万元(消防站进场道路960万元);基本预备费396.01万元。 以上投资估算不含消防站大型消防车辆设备(省政府已另行安排购置)和工器具购置费用。 7、项目建设期 工程建设周期8个月。本工程计划2016年9月开工,至2017年6月工程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消防站支队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解放中路政法大院内 联系电话:1385981361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大学 持证: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余杭塘路886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韩工 电话:0571-8898296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概况调查;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6)公众参与和社会影响分析;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8)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工程所在区域(海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工程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注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布报告书简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