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康林心理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长春康林心理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康林心理医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康林心理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樱花街909号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精神病专科医院,设计床位数为150张,工作人员拟定为40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691m2,总建筑面积7978.27m2。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经由市政下水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75%),经处理后,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噪声通过设备选型、安装消声器、底座加减震垫以及距离衰减可以使厂界噪声达标;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各类固体废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及时处理不会对医院及附近区域环境产生污染。 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康林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樱花街909号 联 系 人:陈明 电 话:1350432880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3944035056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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