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无机固态气体绝热毯生产加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无机固态气体绝热毯生产加工项目 概况:建设单位为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选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风路351号1幢一层101,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年产能120000平方米,为绝热防火材料,是当今世界最顶级的新型防火材料,综合特点为:轻薄、柔软、防水、防火、无毒、环保、抑制红外、抗爆炸等性能。 二、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室内装修产生的扬尘、工程弃土、各施工阶段施工机械噪声、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施工生活污水等;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固废、生活污水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内主要的污染来源于室内装修,无大型土建项目,少量的土建以及装潢可造成一定的扬尘以及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会生产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短,工程小,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大。为了防止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应该做到施工排水(泥浆,污水,废水)不得随意外泄倾倒;废弃的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应堆放在规定地点;采取一定措施防止施工期内产生的噪声;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及担心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提出意见的公众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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