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项目概况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使医疗机构使用后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得到妥善处理和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重庆市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新联村6社(綦江微型工业企业创业园)新建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塑料输液瓶(袋)1500吨,玻璃输液瓶1000吨。 项目占地及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2500m2,建筑面积2100m2。新建塑料加工车间一栋,建筑面积1100m2;玻璃加工车间一栋,建筑面积360m2;造粒车间一栋,建筑面积350m2;仓库一栋,暂存加工好的产品和包装材料,建筑面积300m2。 项目建成后人员定额1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共13人。年工作日300天/年;生产岗位和管理岗位均为1班制。 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为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简单改造。 (1)废气 主要为地面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洒落的粉尘和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 企业拟在施工期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方式来降低施工期材料运输洒落的粉尘和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初期车间内部场地改造、地基的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混浊的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是施工作业的主要工具,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少量含SS和石油类的废水。这些都将对水质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 项目施工期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綦江区微型工业企业创业园内现有的旱厕进行收集,集中收集后作为农用。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养护和降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会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产生施工噪声,例如打桩机、振动棒及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等,噪声强度在75~90dB。产生的高噪声对施工区附近环境造成污染。 经预测,施工易引起附近30m范围内昼、夜间噪声超标,200m范围内夜间噪声超标。同时,建筑材料运输所涉范围较广,车辆对所经沿线道路两侧100m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应予以重视。 考虑距离传播衰减模式、施工期最大噪声影响以及扣除房屋墙壁、门窗关闭等降噪效果至少3~5dB(A)(根据陆雍森著《环境评价》),经预测施工期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新联村(东侧,90m)昼夜间噪声值均达标,因此在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挖方量较少,就地平衡,不外运。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施工的废料和包装材料等。 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有机废物,包括剩饭菜、粪便等。项目位于綦江微型工业企业创业园内,基础生活设施完备,施工人员的生活就近依托附近生活设施,不在施工站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小。同时,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病率。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为混凝土浇筑、条石砌筑中产生的弃土石和施工废料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随意堆置,将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对这些固废妥善收集、合理处置。 3、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造粒车间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为0.524t/a,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占标率为0.1491%。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04904mg/m3,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废水 拟建项目污废水排放量为110.2575m3/d,即33077.25m3/a。项目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綦江河。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和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造粒车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可利用废物等为一般固体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生化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各污染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防护距离为50m。距离拟建项目造粒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东面约90m处的新联村民房,项目周围敏感点均处于防护距离外,项目周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综合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重庆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江街道城乡规划要求的总体规划。项目对优化三江街道的经济结构,促进三江街道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采取了较为先进的工艺技术,达到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在完成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之后,项目运行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得到减轻,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预测结果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2)主要事项 请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上发布环境信息的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以及召开公众座谈会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824629132; 评价机构:重庆大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3422738;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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