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要:为顺应市场对汽车减震器弹簧和平衡杆的增涨需求,广州日正弹簧有限公司拟在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1820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本次扩能项目,本次扩能项目年增产汽车减震器弹簧179.8万支,汽车平衡杆126.4万支。扩建本期项目后,广州日正弹簧有限公司总产能为汽车减震器弹簧1039.8万支、平衡杆431.4万支。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评工作通过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及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本项目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项目在已经建成的厂房内安装设备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安装设备噪声,且较为短暂。 (2)运营期:废水:前处理工序废水。废气:加热炉、回火炉、水洗干燥机、粉体干燥机、吊烧机燃气尾气;卷成形、喷砂粉尘;油淬火(油烟)、粉体干燥、吊烧机、补漆、喷码有机废气;前处理工序酸性废气;生产线噪声、辅助设备噪声、环保设施噪声;废金属边角料、不良品、废氧化铁及钢砂、废纸皮、木材、含油碎布、含油废水、污泥、废化学空桶、废活性炭、废滤网等固体废物。 4、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不需新建厂房,因此无建筑施工期影响,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期,在此安装期内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但由于安装期较短、且声源不强,噪声影响也为短时的。 (2)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入东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炉窑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所有炉窑燃气尾气均单独引至车间顶部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15m。 (2)成型、喷砂粉尘,各工序均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各自工段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15m。 (3)油烟(淬火和电加热机)将采用由油烟过滤机+静电除油烟,去除效率在85%以上,处理后由排放口引至厂房楼顶排放,排放口距地面15m。 (4)涂装有机废气包括喷码、补漆有机废气和粉体干燥及吊烧机TVOC,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放口引至厂房楼顶排放,排放口距地面15m。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振,并采用隔声、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以确保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按照固体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废物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由建设单位卖给收购方。危险固体分别委托不同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办公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5、环评主要结论 该项目选址合法、平面布局合理,产生的各种污染因素经过治理后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致电环评单位索取。 反馈意见截至日期: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日正弹簧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1820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0-82266136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3-1栋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20-89236932 广州日正弹簧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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