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深呼吸 于 2016-7-8 15:33 编辑
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苗乡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苗乡楼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苗乡楼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号(大悦城北区4F-21A)号商铺经营,建筑面积278m2,设置粗加工间、热加工间、洗碗间、就餐区、前台、凉菜间等。每天经营午餐和晚餐,接待客能力以100%计,每天最大接客量约为200人。 (二)建设单位: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号(大悦城北区4F-21A) 联 系 人:陈贵华 联系电话:1861121248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鹤林众汇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公寓7号楼240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3668652 传真:020-23668672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评价的工作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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