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黔石高速连湖互通至郁山公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彭水县黔石高速连湖互通至郁山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彭水县黔石高速连湖互通至郁山公路工程; 2、线路起讫点:路线起点(K0+000)在连湖镇安乐坝接黔石高速连湖互通匝道出口,经周二堡横跨后江河,沿田家营、苏家坪、乌龟堡、茅岭、南岩、洞坪村、上龙咀、独田,用隧道横穿松木垭,经余家坡,路线终点止于中井坝(K22+671.869);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道路全长22.672公里。全线共计土石方97.1万方,大中桥12座,长隧道1座,涵洞67道,新征用地720.9亩,平面交叉24处,安全设施22.672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镇鼓楼街27号 联 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77832783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388号天邻风景18幢3-5 联系人:张工 电话:67988175 四、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拟建项目的评价工作是在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包括识别环境影响因子,确定工作范围和工作等级,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设的合理性,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最终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询内容与联系方式 征询内容:项目的建设是否必要;环保指标能达标的情况下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环境方面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对该地区经济的影响。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通过填写评价单位发放的调查表提出意见。 公示日期和公众提出意见和看法的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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