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北方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护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之规定,现将《包头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护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包头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护产品项目。 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中国兵器包头高端装备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71851.44m2。 3、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5598万元。主体工程建设3座生产车间,主要采用复合工序、分切卷绕工序、热压工序、喷涂工序、检验分装工序等生产工艺,达到年产2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防护产品的生产规模。其中防爆围栏600t/a;防弹头盔750t/a;防弹衣350t/a;防弹插板300t/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1、大气污染:营运期废气污染主要有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涂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食堂燃气废气及烹饪油烟。 2、水污染: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3、噪声污染: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涂布机、复合机、四柱液压机等设备,其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 4、固体废物污染: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1)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2)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废油脂。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1)喷涂废气 项目车间三承担全厂喷涂任务,设置喷涂车间、车间设置干式过滤器(高效活性炭过滤棉和活性炭二级吸附)净化装置。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漆雾经净化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 (2)食堂燃气废气及烹饪油烟 食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对环境影响很小。食堂设置2台净化效率大于80%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后通过食堂烟道(8m高)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1)冷却循环水、锅炉及软水制备排水 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为定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高盐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 (2)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地埋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北郊水质净化厂。 (3)小结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均可达标排入北郊水质净化厂,同时对厂区可能导致污染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废水不会对外界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设备设置在厂房或机房内,墙体贴吸声材料,门窗采取隔声处理;设计中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如压缩空气机、风机、水泵等,安装时均设置减振垫,并进行合理布置;在厂区道路两侧、车间四周种植乔、灌木、草坪结合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进一步提高降噪能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3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废料区,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采用收集箱收集,暂存于废料区,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废油脂用专用收集箱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同时,废料区的选址和设计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的相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包头市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符合装备园区的用地及产业规划,厂址选择和总图布置合理。项目的建设可以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采用了经济、可靠的废气、废水和固废治理和处置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充分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装置投产后达标排放,则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采用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北方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全海 联系电话:13901925912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白鸽 联系电话:010—82227665 六、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方式:由环评单位提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供公众索取。 2、期限: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24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致电。 谢谢合作! 包头北方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3日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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