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市工业经贸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建设武警森林部队直升机场10kV昆直Ⅰ回供电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境内 建设内容:起于110kV鸣矣河变电站,止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王家庄村委会九架山顶昆明直升机场。本工程为新建类项目,新建输电线路I回全长19.49km,共布设杆塔256基,其中架空线路14.29km,埋设电缆线路5.20km(包括并行市政电缆3.46km)。工程总占地6.91hm2。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宁市工业经贸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 联系人:赵继宏 联系电话:0871-6868106 三、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官南大道邦盛茶城10栋5单元302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206787725 邮 箱:gaojian9@163. Com 五、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六、评价的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九、公示时间 从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作为本项目的现场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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