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迎塑料进出口有限公司年加工3.6万吨废塑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已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和项目周边村委公告栏张贴;现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源市东迎塑料进出口有限公司年加工3.6万吨废塑料项目; 项目地址:河源市和平县大坝工业区工业三路3号A区(河源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以加工废塑料为主,年加工量为3.6万吨,主要产品为塑料再生粒,约计3.5万吨。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符合《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相关要求;符合省、市、县以及园区等规划要求。 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纳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半坑河。 (2)废气:造粒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气体由排气筒引至厂房楼顶排出(不低于15m),确保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4/814-2010的要求。 (3)项目处理有机废气时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固废和定期更换的废网筛等,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交废品公司回收处理;不可回用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而少量的生活垃圾将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为废塑料加工企业,企业生产中没有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其统一的易燃物质为塑料,只要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同时通过制订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危害降到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源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控制指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运行期,加强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并不断把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于生产和污染治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简本方式与时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单位等);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以及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市东迎塑料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2-3832388 联系人:郑先生 报告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电话/传真:020-85557070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10个工作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河源市东迎塑料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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