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天津东海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行车生产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行车生产 项目概况:天津东海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自行车生产项目,地址位于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工业园区规划六经路南侧,总占地面积37235.5m2,建筑面积21271.8m2;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五座。 (二)建设单位:天津东海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工业园区规划六经路南侧 联系人:付洪兴 联系电话:1332334822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鹤林众汇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公寓7号楼2402室 邮编:300100 邮件地址:364599799@qq.com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23668652 传真:020-23668672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评价的工作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天津东海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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