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x_jx1itpp1 于 2016-7-15 16:55 编辑
山西鼎鑫置业有限公司运城市地标广场建设项目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官方征求受规划实施影响公众、关心工程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鼎鑫置业有限公司运城市地标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鼎鑫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运城市魏风街与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本项目位于运城市区东部,项目区北侧紧邻魏风街,东侧紧邻周西路,南侧、西侧紧邻城市规划支路。 占地面积:21250.8m2(约合31.88 亩),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5839.9m2,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8398.0m2,绿地面积7012.9m2。 建筑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135013.7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810.16 m2(住宅建筑面积43981.4 m2,公寓建筑面积44285.84 m2,商业网点建筑面积9412.42 m2,配套公建面积3130.5 m2);地下建筑面积34203.6 m2(储藏室建筑面积7679.74 m2,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6523.86 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1、环境空气:在挖土、推土及砂石、水泥等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有尘埃散逸,汽车运送建筑材料时引起道路扬尘。 2、废水:施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产生环节主要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1、环境空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厨房废气、燃气废弃及汽车尾气。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等。 3、噪声:项目噪声为变压器、排水泵及进出汽车等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为居民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 三、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环境空气: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墙洒水抑尘网;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堆放,;混凝土须购买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篷布加盖严实;严禁焚烧有毒物质,施工营地冬季采用电采暖。 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排入周西路污水管网。加强管理,避免物料随雨水流失,产生不必要的污染。 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和22:00~6:00施工;施工时提前通知周围居民;文明施工,避免因噪声产生纠纷。 固体废物:定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外运。建筑垃圾堆存场应设置围挡,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硬化道路并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必须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应随意丢弃。严格遵守白色污染的防治法规。 运营期对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环境空气:厨房油烟排放量较小,通过楼内内置烟道排出。 废水:通过管网进入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噪声:利用绿化降噪,利用建筑平面布置防噪。 固体废物: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运城市地标广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盐湖区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可行。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条件下,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鼎鑫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13835910721 评价单位:山西众义青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0351-61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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