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峻铭矿业有限公司乐园硅灰石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图县峻铭矿业有限公司乐园硅灰石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图县石门镇 2、工程简介 (1)工程内容 本项目面积为0.4255km2。本项目分为两期开采,一期为露天开采,开采470m水平以上的矿体,建设规模为年产矿石5.0×104t/a,露采服务年限为5.1a;为保证地下开采回采安全,露天坑下部留设垂高20m的隔离保安矿柱,不予回采。扣除露天坑保安矿柱后,450m以下为二期,采用地下开采,建设规模为年产矿石5.0×104t/a,地采服务年限为30.8a。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303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废物、生态环境影响及 水土流失。 本项目营运期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为:生活污水及涌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剥岩、穿孔、爆破粉尘,凿岩粉尘,井下采矿粉尘,装卸及运输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爆破噪声、破碎噪声、机械设备噪声及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废石、表面剥离土及职工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矿石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施工过程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堆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对下风向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形成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加苫布覆盖,严禁沿路遗洒,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太大影响。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必要的防护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临时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施工后期集中清运,施工现场地面的碎砖石以及装修废物应清理干净,为日后的厂区绿化做好准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废水 矿区露采及地采生活污水产生量均不大,主要来源于矿山工人洗脸洗手废水等,全部排入防渗旱厕,与旱厕内粪便水一同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矿区露采及地采涌水水质简单且较为清洁,涌水处理后污染物浓度需同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在露天采场一侧设排污口,将地下开采未能回用的涌水排入布尔哈通河。根据地表水预测结果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井下采矿粉尘采取湿式凿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空气环境无较大不利影响。 露天采矿扬尘设计采用湿式凿岩穿孔爆破法,剥岩、破碎及铲装过程中也进行洒水降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排土场废石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堆放扬尘,定期洒水,排土场扬尘影响程度甚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为减少运输扬尘污染空气,矿山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天气干燥情况下应增加洒水次数,同时车辆要严禁超载、减速慢行;对于运输矿石及废石扬尘,环评要求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排放量。 本项目生活及生产过程用热由一台1.5t/h热风炉供给,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对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 根据地采工业广场设备噪声、露天开采设备噪声预测结果,因此矿界预测结果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且矿界周围主要为山体林地,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设备均采取了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因此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交通噪声主要从加强管理入手,要求运输车辆夜间禁止运输,昼间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养护,严禁超载,可将运输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4)固废物 本项目境界内废石采用自卸汽车排土方式,全部置于排土场中,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矿山表土剥离土单独堆放,用于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涌水絮凝沉淀处理过程中悬浮物经沉淀形成污泥送排土场堆存。一期企业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安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热风炉灰渣卖于肥料厂制肥。在汽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固废物,包括废油、油擦布等,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分别于固定装置中贮存,并作好临时贮存管理,送有资质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起。 五、环评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工程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图县峻铭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 联 系 人:张雯雯 电 话:13844040245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王宏伟 电 话:0431—89655971 九、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延边州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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