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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高效 单晶硅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法【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在一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一次公示期间对工程内容进行了梳理,对产排污节点及对外环境影响进行了量化分析,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原恒基伟业公司院内,总占地约224亩,主要建设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生产线20条,产品为单晶硅电池片,年产量为2GW。项目生产工艺内容主要为对外购的单晶硅硅片进行制绒、清洗、扩散、制结、PSG清洗、退火、镀膜、丝网印刷等加工工序后制成单晶硅电池片。项目建成后能促进企业实现从传统能源向新兴能源领域的快速转型,帮助企业旗下三矿职工实现转型再就业,对社会劳动资源合理分配、社会环境良性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后废气主要为酸洗环节产生的含氟化氢、氯化氢、氯气等的酸性气体和氮氧化物,镀膜工序产生的反应废气,印刷和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镀膜废气治理后产生的氨气和粉尘,生产车间和储罐区排放的无组织废气,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等;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碱洗废水、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氟化物和总氮等;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硅片和废电池片,有机废气治理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如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制绒工序酸洗过程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扩散制结工序产生的氯气,PSG清洗工序刻蚀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氢,PSG清洗工序酸洗过程中产生的氟化氢等酸雾废气收集后通过各自工段配置的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由各自工段的排气筒排放。镀膜工序产生的反应废气通过焚烧装置焚烧后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氨气,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印刷和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清洗废水、碱洗废水、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酸洗废水含有浓度高的氟化物,需要单独收集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碱性废水设置单独的收集池,需要调节pH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清洗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这三部分废水经混合均匀后进入物化反应池脱氟,经过二级物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混合,进入A/O生化系统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硅片、废电池片、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废硅片收集后可作为原料重新使用;废电池片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和污泥为危险固废,需要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集聚区垃圾中转站。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利用设备间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地使用合理合法,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功能区划要求的控制范围内。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国领 联系电话:1352537823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孔静 联系电话:0391-6639515 单位地址:济源市沁园路环保苑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疑问、意见及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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