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农安-三岗公路(K34+752-K38+978)开安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农安县开安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开安镇东侧,终点止于上跨珲乌高速公路大桥前 项目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位于农安县开安镇内,公路等级为Ⅱ级。路线起点位于开安镇东侧,途经开安镇、G302线,终点止于上跨珲乌高速公路大桥前,路线长度4.226km,扣除镇内利用段长度635m,长白铁路平改立路段长度314m,实际修建长度3.277km。路线总体为自东向西走向。路线布设充分利用旧路及原有公路占地,采取两侧加宽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②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评内容主要进行分析项目污染源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识别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合理的、可靠的、可行的替代方案,并从环保角度给出建设项目中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②本项目最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③本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程度; ④公众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6)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农安县开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毛国权(13756380388)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电 话:0431-88780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