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工程”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工程。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村(疏港公路东侧)围垦养殖区内,南侧为疏港公路及联德镍合金厂,东侧为漳湾8、9号泊位以及冶金产业园A区、B区和C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119o36'53"E,26o43'59"N,其地理位置见图1。 (2)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用海面积约2.1963hm2,用地面积约为18.5663公顷。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陆域形成工程,地基处理以及建筑建设工程。陆域形成约19.50公顷,造地设计平均标高5.4m。工程总投资32509,04万元,施工期约24个月。 (3)施工方案: ①陆域形成:本工程场地设计标高为+5.4m,场地地基处理后的陆域形成标高为+4.8m,形成陆域面积为19.5026 万m2。 主要施工工艺包括:清除表层部分含植物根系土;利用吹砂船吹填港池航道疏浚海砂或外购砂进行吹填造陆。 ②地基处理:处理方法采用塑料排水板联合堆载预压+强夯的方案。塑料排水板打设完毕后,进行上部堆载填筑。吹填海砂至标高+4.7m,按设计荷载进行超载预压,卸载时间根据沉降稳定情况决定;卸载后的场地采用强夯进行回填料加固,本工程强夯施工工艺采用三遍点夯一遍普夯。 ③道路及堆场:本工程道路堆场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杂货堆场、集装箱堆场、停车场、修洗箱场地、柜车站台区、综合办公区、辅助生产区、仓库作业区、道路等,道路堆场设计标高暂定为+5.4m,场内设置排水坡度0.5%~l.0%,主干道宽25~16m,次干道宽12~9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塔山路6号港务局3楼 联系人:张 屹 电话:0593-297982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大学 持证: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余杭塘路886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韩 工 电话:0571-8898296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概况调查;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6)公众参与和社会影响分析;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8)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工程所在区域(海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工程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注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在宁德市蕉城区下塘村、上塘村、保安塘村政务公开栏张贴信息公示。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布报告书简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上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图1工程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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