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对“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概要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拟在鱼复工业园重庆东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厂房内建设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重庆东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不再建设。 拟建工程拟建设5万台系列新能源乘用车和6万套电池PACK项目,规划生产系列MPV/SUV纯电动乘用车,其中新能源跨界MPV乘用车4万台,高端SUV乘用车1万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冲压焊装联合厂房、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PACK车间、电芯仓库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电池PACK车间主要工艺为购买成品电芯装配。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59227004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邮政编码:400013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3-684843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环境评价——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拟建工程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并对各类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针对拟建工程污染特点提出污染物控制措施并对拟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评价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看法,对其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众可致电或发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2日。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补充内容 (2016-9-20 10:18):
该项目名称更正为“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特此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