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鑫澳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二道林子铜及多金属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吉林省桦甸市鑫澳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林子铜及多金属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桦甸市横道河子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单一采矿项目,采矿规模为9万吨/年,产品方案为含铜、铅、锌多金属矿石,矿山计算服务年限6.11年,矿山矿区面积0.4731km2,由9个拐点坐标组成,开采标高400m至162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在矿区建设过程中将要进行土石方开挖、巷道掘进、建筑材料拌合等,在施工场地将产生施工扬尘和粉尘,粉尘排放将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临时表土及废石堆场扬尘 本项目临时表土及废石堆场为临时设施,主要用于堆存施工期间剥离产生的表土及废石,临时表土存放区在不同干燥度、不同风速状态下的起尘强度不尽一致,据类比调查约在7.0mg/s-64mg/s。 ③车辆尾气及运输扬尘 施工期间运输材料的各种车辆较多,车辆排放的尾气比较集中;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进行蓬苫时,大风条件下将会产生大量扬尘,对沿路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 ①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砂石料生产系统、施工机械维修冲洗废水,废水产生量约为10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和石油类,上述废水可全部排入施工场区内沉淀池内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沉淀池污泥在施工结束后回填于施工场地内。 ②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污水来自施工期进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全部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内,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机械包括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吊车等设备,这些机械运行时将会不同程度的产生噪声,其声级值最高为9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业广场、道路等地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表土、井工掘进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表土全部堆存于附近表土堆场,用于矿山服务期满后的土地恢复和复垦;施工期废石全部用作矿区工业广场厂区平整及矿区道路修筑;施工建筑垃圾全部外运至桦甸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境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①采矿通风粉尘 井下粉尘主要产生于矿岩爆破、铲装和运输,粉尘通过矿井通风的形式排入大气环境。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0921金矿采选业》,每地下开采1吨金矿石的工业粉尘产生量为0.4kg,该项目年开采矿石量6万吨,则采矿通风粉尘产生量为24t/a。 ②临时矿石、废石堆放场风蚀扬尘 本项目将设置矿石和废石堆场,矿石及废石场因风蚀作用和装卸会产生一定量的风蚀扬尘,由于采出的矿石即送往选厂进行选矿生产,矿区内堆存的矿石量很少,废石初期开采时有部分临时堆存于地表,待形成采空区后及时回填,地表堆存量较少,因此,本项目矿石及废石堆场无组织扬尘产生量较少。根据类比调查,临时矿石和临时废石堆场风蚀装卸扬尘产生量为0.65t/a。 ③爆破废气 该工程所用炸药为2#岩石硝铵炸药,工业炸药爆炸后将主要产生N2、NO2和水蒸汽。爆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据有关资料,每吨炸药可产生8kg 氮氧化物气体(以NO2 计),则NO2的产生量约为0.192t/a。 ④运输扬尘 矿石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项目原矿石通过采区内道路和当地农村公路运至选矿厂,运输量6万t/a。其道路表面积尘量取50mg/m2,由此计算得汽车扬尘量为2.36t/a。 ⑤锅炉烟气 本项目冬季办公区及坑口采暖采用生物质热水锅炉,年燃烧生物质压块燃料800t,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主要为锅炉烟尘、SO2、NOx。 (2)废水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水包括矿井涌水、生活污水以及废石场淋溶水。 ①矿井涌水 根据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可知,本项目矿井涌水全部经过简单沉淀后一部分用作井下降尘用水和废石场及原矿石临时堆场降尘用水和空压机冷却水补水,剩余部分通过排水管线排入矿区中部的二道林子河 ②职工生活污水 矿区内职工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矿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管线排入二道林子河。 ③废石场淋溶水 由于雨雪水的淋溶,废石场将产生的废水,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对废石进行了毒性浸出试验。废石浸出试验结果表明,废石中有毒有害元素含量很低,且排放量受季节因素影响,难于估计量化,拟将废石场淋滤水引入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老东沟河。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采矿区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卷扬机、载重汽车等,其噪声级在85dB(A)-100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矿井掘进产生的废石、职工生活垃圾、生物质锅炉除尘器除尘灰、生物质燃料炉灰、沉淀池污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①废石 项目废石在开采初期临时堆置于临时废石堆场,待开采逐步形成采空区后,废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项目不设永久废石堆场,不进行外运利用。 ②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场填埋处理。 ③除尘灰 本项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④炉灰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炉灰可与除尘灰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⑤沉淀池污泥 本项目矿井涌水沉淀池污泥可全部送往附近废石堆场堆存。 ⑥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采用LBL工艺处理职工生活污水,其污水处理站污泥可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矿山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振动、爆破所产生的噪声野生动物的影响、矿石运输抛洒以及压占植被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营运期粉尘无组织排放对植的影响;岩体移动,形成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吉林省桦甸市鑫澳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林子铜及多金属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所处区域桦甸市二道林子周边环境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村屯及人口密度较低,矿山建设对区域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外,对区域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在实施各专章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且得到了项目所在区内公众的认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条件下,从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来看,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3、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当前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4)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5)您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省桦甸市鑫澳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总; 电 话:13804296111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617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传真:0431-85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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