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东莱街以西、华信路以南,吉林省聚隆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现厂区目建有“吉林省聚隆钢铁有限公司热浸镀锌及焊管项目”,该项目建设三条热镀锌钢板生产线、五条焊管生产线及纵剪线等辅助生产线,热镀锌钢板量为34.65万t/a,焊管量为26.37万t/a,本项目在厂区现有3条热镀锌钢板生产线工序后配套新建3套钝化工序;新建1条年酸洗钢板能力为3万t/a的酸洗生产线。 二、主要环境影响:⑴废水。主要为酸洗废水(液);⑵废气。包括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及酸洗工段加热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⑶噪声。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⑷固体废物主要为酸洗槽渣、钝化槽渣、废酸等危险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⑴废水:酸洗废水(液)采用Na2CO3与其进行中和反应调节pH值至7-9后,可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⑵废气: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酸洗工段加热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经其单独设置的不低于8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⑶噪声:通过对产噪设备配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长春市和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实现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可电话或邮件联系评价单位索取简本;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赵先生(0431-85168031, 30255988@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他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⑵最关心项目的哪类环境影响;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的意见;⑷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调查、电话、电子邮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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