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B23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延吉市B23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延吉市B23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延吉市局子街东侧、大兴路南侧,项目东侧10m为北兴小学,南侧8m为兴波家园,西侧隔局子街60m为民兴社区,北侧隔10m大兴路为信合小区。本项目总投资为72570万元。 二、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建设项目的来源;⑵建设项目依据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公众参与评价;⑻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⑼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及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开发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4.您认为本项目的开发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5.您是否赞成本工程的建设?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自发布之日1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延边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延吉市建工街338号 联系人:纪博文 联系电话:15943337566 环评单位: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86682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