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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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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liii 发表于 2016-8-1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新建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南文村“葵朗坑”,经营范围主要是加工、制造、销售:家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预计年产木质家具12.5万件,其中沙发5万件,餐台1.5万件,圆台2万件,办公台1万件,地柜1万件,书柜1万件和茶台1万件。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包括: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柜废水。
(2)废气:拼板、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开料、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强度范围多在75~95dB(A)之间。
(4)固废:生活垃圾、原料废包装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
四、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帘柜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废气:
①对于有机废气,引至低温等离子+UV光解设备处理后,经1个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中,预期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
②项目在开料、机加工等过程中使用木加工设备对木材进行机械加工会产生粉尘废气。建议企业单位拟使用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处理后废气以有组织形式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拟对强噪声源采用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厂界边界噪声可符合环保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桶及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漆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漆层颗粒等,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木材边角料、木质粉尘、生物质燃烧灰渣、废弃包装材料等,外售废品收购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厂界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在有效利用的基础上妥善处置,而且废水COD排放必须控制在给定总量范围内,废水排放总量必须符合区域总量要求,污水处理系统必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理,实施风险管理和紧急预案措施,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则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必须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运营。在此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边住户、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名称: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270号自编(1)自编710房
  
电话:15820533953 
    
联系人:杨工
  
  
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
  
单位地址:大涌镇南文村“葵朗坑”
  
电子邮箱:826439980@qq.com
  
联系人:李先生
  
中山市大涌镇顺来兴家具厂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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