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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猴子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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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猴子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猴子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猴子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现状:项目内已建成有生产区和生活区,其中生活区包括接待室和食堂,生产区包括综合楼、猴舍、污水沉淀池、稳定塘和固废发酵间。接待室为三层建筑,一楼为办公室、接待室,二、三楼为会议室和宿舍。综合楼是两层建筑,包括饲料存放区、办公室和材料仓库。项目内共建设有猴舍八栋,其中1号猴舍用于检疫,2345号猴舍用于养殖平顶猴和食蟹猴,678号猴舍用于养殖猕猴。项目主要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有2个沉淀池和1个稳定塘,建设有一个固废发酵间。

    项目厂址:元江县清水河284号(帮桩箐电站旁)。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所在地不涉及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区厂界周围无大的噪声源,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受清水河河流噪声影响,北侧厂界出现超标,其余点位现状监测结果可满足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已建成,故不再分析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氨67.368kg/a,硫化氢12.206kg/a,油烟废气3.72kg/a。水污染物排放为:废水产生量1089.75t/a,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自有果园灌溉使用,不外排。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22.60t/a(不含废弃注射器1650只/a),一般固废消毒处理后回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项目属于已建成项目,故不再针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

项目选址位于元江县清水河284号,无组织排放的NH3和H2S,经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及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00305mg/m3,0.15265%和0.0000479mg/m³, 0.479%。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NH3和H2S的排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及关心点影响不大,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项目不用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在未采取臭气治理措施的情况,环评建议将厂界外100m范围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即在厂界外100m范围内不能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集中点等环境敏感目标。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的规定,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自项目场界算起,目前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后在此范围内应不得新建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项目食堂油烟因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少,排放速率低,且与敏感点距离较远,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猴子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废水,包括猴尿、猴舍及猴子清洗废水、水果蔬菜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

项目将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二级沉淀池后,排入稳定塘进行净化处理后回用于果园灌溉。

据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增设事故池,事故池应留有足够的容积。环评建议设置可贮存项目最大排水量(按照6.185m³/d计)7d的事故池,容积约为45m³。同时增设消毒设施,保证出水可达标回用。

据此,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均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厂界北侧距离清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距离约为10m,距离很近,存在地下水受到污染后会间接对清水河造成污染的风险。但厂区产生、暂存、处理污废水和固废的区域基本置于地面,属于易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在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污废水或固废均进行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后,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影响是可控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项目运行期间,需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非正常情况的发生,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含水层中,将清水河受到间接污染的风险降至最低,保证清水河饮用水的安全。

(4)声环境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以,由于项目厂区内设备的噪声源数量较少,并且部分为偶发噪声,源强不大,在加强厂区绿化的前提下,厂区内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现状监测结果除北厂界受清水河河流噪声影响外,也均能满足厂界噪声标准要求。项目养殖场周边200m范围没有居民集中聚集区,最近的敏感点为曼撒田,距离在800m之外,项目噪声对其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固体废弃物的种类,采取不同的处理处置方式,所有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地处理处置,项目产生固废的处理处置方式合理,符合国家有关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现状已建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一类农林业第5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均为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已经于2009年在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本项目建设符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以及《元江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的相关要求。

项目厂址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厂址所在地临近清水河,主要功能为饮用二级,按Ⅲ类水进行保护。项目距离清水河水源保护区现状取水口距离约为100m,距离调整后的取水口距离约为8.6km。现状水环境相对较敏感。

项目需严格落实现有污水处理措施,并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关补充措施进行落实细化,严格防止项目废水、粪便(尤其是带有病菌的粪便)等污染周围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进而对清水河水质造成影响,间接影响其饮用功能。

根据本次评价,项目现有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可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相应要求。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在环保措施正常建设运行情况下,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数量很少,对外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单位和个人都支持项目的建设项目现有厂址位置。

综上所述,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对策,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条件下,严格落实并执行本次环评补充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环境可行。

六、简本查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环科院院内辅助楼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项目现有选址临近清水河的意见;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项目选址的态度。

八、反馈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元江县清水河284

邮编:653300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14787777492

电子邮件:[url=]1430290076@qq.com[/url]

2、环评机构

名称: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

邮编:650034

联系人:云南金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猴子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评课题组

联系电话:0871-64184291(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件:[url=]gongzhongcanyu@gmail.com[/ur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日内。

发表于 2016-11-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分类管理名录,什么样规模的做报告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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