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周田工业园路网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周田工业园 建设内容:新建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临江路和苏围一、二、三路,道路全长2350.748m,宽18~24m。临江路红线宽24m,路基宽15m,路线长1232.572m,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双向四车道;苏围一路红线宽18m,路基宽12m,全长约416.342m,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两车道;苏围二路红线宽18m,路基宽12m,全长372.303m,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两车道;苏围三路红线宽18m,路基宽12m,全长329.531m,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两车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往来机动车产生的尾气污染及施工扬尘,施工期的车辆与机械活动产生的噪声及建筑垃圾,施工占地、植被破坏生态影响。 (2)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机动车尾气、路面径流、噪声及固体废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建设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经现有收集设施处理后农用,或在施工场地建筑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附近居民农用;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防止油料、化学物品等被雨水冲刷进入附近水体。 公路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水排放,为减小污水中污染物含量,运营期应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河流、水面、农田连接。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上述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施工长街设置2m高围栏等措施。运营期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道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注意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营运期道路两侧人行道种植绿化乔木、敏感点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应当及时清运。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占附近的区域;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在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绿化面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道路绿化还具有美化环境,抑制、吸收扬尘、废气,增加氧气等环境功效。 (6)社会环境 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时切断各种管线和管道不至于影响或者破坏区域水、电、气、通信等各项设施。施工期间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同时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线也进行统一安排,颁布有关限制规定,以确保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在开工前,张贴必要的告示,说明工程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干扰,以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清新区周田工业园路网配套工程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合理的,虽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以及施工后将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及附近居民生活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清新区周田工业园路网配套工程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13413523193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路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工 联系电话:15202752907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武车路水岸国际K6-1栋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其他区域道路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九、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