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吉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吉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概要: 吉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口岸公路及口岸桥、农村公路以及客货场站等部分。 --高速公路。 “十三五”期,建设项目22个2340公里,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4000公里。 续建项目:敦化小沟岭至抚松、靖宇至通化、长春至大岭、延吉至龙井、吉林至舒兰荒岗、集安至通化、镇赉坦途至洮南黑水、辉南至白山、辽源至东辽等9个项目。 新开项目:东丰至双辽、龙井至大蒲柴河(含松江至二道白河)、松原至通榆、长春至拉林河改扩建、吉林至龙嘉机场改扩建、双辽至洮南、大蒲柴河至长春、榆树至松原、圈河至珲春、白山至临江、松江河至长白、九台至双阳、长春至自然村改扩建等13个项目(9个国高、4个省高)。推进本集高速挂牌岭至集安、牡延高速老松岭至汪清等2个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适时开工建设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新增7条国道全线基本贯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国道丹阿线鸭绿江沿岸全线贯通二级及以上公路。 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改造边境一线公路(G331)的下解放至下套、三道沟至错草、鸡冠砬子至冷沟子。 打通断头路工程:建设国道大安至肇源、肇源至松原、舒兰至九台跨江大桥及引道工程,省道公主岭大榆树至梨树小城子路桥工程。 改造低等路工程: 加快推进国道203长岭望宝桥至双辽金宝屯、国道302威虎岭至白石山、国道232朱家屯至于船口等瓶颈路、国道334敦化大蒲柴河至桦甸夹皮沟和桦甸小城子至磐石二道甸子等砂石路,及北岗经松江河至西山门、圈河至防川和通榆、白城至向海等旅游路的建设和改造。 开辟绕城路工程:重点推进吉林、白城、长岭等市(县)绕城路建设。 --口岸公路与口岸桥 建设圈河、集安、图们等7座口岸桥。 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李世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09753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曹广华 电话:010-58278966 传真:010-5827896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仔细研究规划草案后,收集环保、林业、水利、国土、旅游、文物等相关基础资料,广泛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咨询各行业有关专家,在此基础上对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编制,上报有关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调研和现场踏勘:对规划范围及周边地区自然状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 (2)规划分析:概述规划与环境相关的主要内容。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造成的环境影响。 (4)环境风险分析: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 (5)规划合理性论证:对规划方案的资源承载力、环境合理性、与其他规划的协调性等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6)环境保护对策:对规划提出环境管理建议,拟定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公众参与:通过部门访谈、媒体公示等多种形式收集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公众意见在规划编制中的落实情况。 (8)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制定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 对该规划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 该规划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3)该规划是否与行业规划相协调; (4)规划是否涉及到环境敏感问题; (5)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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