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黔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毕节市黔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毕节市黔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黔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黔西县南部新区
4、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6666.67m2,建筑面积为22200m2,建设内容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5007.03m2,以及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医院设置床位数为220张。工程实施工期预计为两年,即2016年10月开始启动,2018年10月建成。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弃土产生的土石方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锅炉房废气、食堂油烟、停车场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中央空调风机、水泵等配套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建筑垃圾、弃土石方等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固废渣场堆存。
(4)噪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锅炉房废气经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并设置专用排气筒,由屋顶排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机系统抽出,经高于地面2.5m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封闭设计,废气经排风机抽吸并定期喷洒异味去除剂;生活垃圾收集间、医疗垃圾暂间设置集中排气设施,采取喷洒除臭剂、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2)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黔西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由黔西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最终处理。
(4)噪声:风机和水泵等选用低噪声、高效率优质设备,且合理布局,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昌工 联系电话:0851-84107378
2、建设单位:毕节市黔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3885732093
公示发布单位:毕节市黔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公示发布时间:2016年8月26日
补充内容 (2017-5-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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