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汉唐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万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简介 潍坊汉唐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坊子区翠坊街西首路南潍坊德远仓储物流园内,法人代表唐世超。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拟采用先进技术,在坊子区翠坊街西首路南建设年产5万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项目,本项目租赁面积880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外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2、废气: 焊接烟尘、喷漆废气。 3、噪声:该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加工设备等。 4、固废:主要为焊丝头、废漆渣、油漆桶、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一级A等级标准要求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接纳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然后跟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坊子区虞河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大部分为租赁厂房,新建两个车间,且都是钢结构,施工期影响很小,不再另外分析。因此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营运期的喷涂废气、焊接废气及少量的粉尘等。 本项目喷漆废气的治理措施为“水旋喷淋+气水分离设施+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箱式,风机风量为6000m3/h),水旋喷漆室漆雾去除率可达9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箱式)的吸附效率在90%以上,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15m高排气筒排放条件下排放速率分别为1.0kg/h、10kg/h,排放浓度分别为70mg/m3、120 mg/m3的要求。 电泳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纤维吸附高空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净化处理后排放,净化效率可达95%以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加强通风、厂区加大绿化后,外排废气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其他颗粒物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 mg/m3。 3、噪声 该项目的噪声源很多,主要为机加工设备等。对装置噪声处理,首先立足于动力设备的性能选型上,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对声功率级较高的单体设备,根据噪声源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噪声集中的地方,采取隔音墙消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 焊接烟尘、焊丝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漆渣、废油漆桶、脱脂废渣、磷化废渣及废磷化液。 焊接烟尘、焊丝头作为废品外售。 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 废漆渣、废活性炭、脱脂废渣、磷化废渣及废磷化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厂内临时贮存务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以上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加强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风险影响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的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欢迎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和环保保护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潍坊汉唐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89816772 联系人:杨 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理工大学 联系方式:0532-85071269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件:wjfine@126.com 潍坊汉唐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理工大学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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