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潭县城关李子团汽车修配店汽车修理项目”备案表网上公示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93号)、福建省环保厅《关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闽环保办(2015)4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条件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51号)相关要求:建成违规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应编制环保备案申报村料,并由企业向负责备案的环保部门申报备案审核,经备案后的建成环保违规项目免于补办环评和环保验收审批手续,直接纳入正常项目环保管理。现安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平潭县城关李子团汽车修配店位于平潭县流水工业园(福建省平潭县新族木业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坐标为N:25°18′18.58″,E:119°48′1.18″。系租赁福建省平潭县新族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平潭县流水工业园厂房,租赁营业面积260m3,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不舍喷漆及洗车服务,年维修汽车1000辆,建设单位现有员工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50天,实施8小时工作制。现对项目按环保要求进行备案。 二、环保措施及达标性分析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菜地灌溉,不排放周边水域。 (2)项目的汽车配件均为外购产品,维修调试时产生的燃油废气量较少,呈无规律间歇排放,废气量难以估算,且通过加强修理车间通风,安装排气扇,对操作工人采取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等;室内外废气浓度均小于有关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汽车进出产生汽车尾气含有HC、CO、NOX等大气污染物,由于国家已禁止使用化油器的汽车,汽车尾气均达到排放要求,再加上车辆进出时间短,因此废气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而且进出本项目的车流量远行驶车辆少,行驶时间较短,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厂界周围共设3个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可知厂界昼间噪声在54.2~57.3dB(A)范围内,夜间噪声在43.2~48.5dB(A)范围内,项目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 dB(A)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4)汽车修理和维护中拆换下来的废零部件,定期收集后由物质回收公司定期进行回收。汽车修理和维护中抽出来的废油及废油抹布,储存于危废储藏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