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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大侠指点 消防废水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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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人衣依 于 2016-8-29 11:10 编辑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于室内外消防废水用量没有规定,在计算事故应急池时,消防废水量怎么计算?求教,急!!!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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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根据建筑等级,查询室外消防最低水量,按灭火时间2h或3h计算出消防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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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末那耶识 发表于 2016-8-29 13:46
一般是根据建筑等级,查询室外消防最低水量,按灭火时间2h或3h计算出消防水量

室外消防水量查哪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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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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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末那耶识 发表于 2016-8-29 16: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这个2014版本,没找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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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中的消防用水量表格,供参考!
QQ图片2016083008011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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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stcnbu 发表于 2016-8-30 08:02
规范中的消防用水量表格,供参考!

哪个规范?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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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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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stcnbu 发表于 2016-8-30 09:2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这个有2014版本的,不然我也不纠结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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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衣依 发表于 2016-8-30 09:48
这个有2014版本的,不然我也不纠结这个了

环评计算主要是要出处,14版没有,我觉得可以用06版的,比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虽然有新版本了,但是里面的标准环评时一直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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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stcnbu 发表于 2016-8-30 10:01
环评计算主要是要出处,14版没有,我觉得可以用06版的,比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虽然有 ...

14版明确06版废除了,TJ-79没有说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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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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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衣依 发表于 2016-8-30 10:07
14版明确06版废除了,TJ-79没有说废除

TJ36-79也作废了,几次参加环评工程师培训都专门问过多位授课老师,普遍的答复是已经作废,但是因为后续衔接标准没有跟上,一些特殊因子不得不继续采用。
个人比较赞同参考06版防火规范的提法,但是需要lz进一步落实,14版取消了06版中关于消防用水的规定,其意图是什么,其结果是导致用水量变大还是变小?这两个问题在14版规范修改说明里应该有,毕竟我们是从环保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在没有其他资料时以作废的标准作为参考并无不妥。或者说,这个问题本就不应由环保来回答,应该是设计、消防给出一个有依据的数据,环保再根据这个数据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对于不属于环保或者环评应该负责的数据,个人觉得不要大包大揽,术业有专攻,环评非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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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中相关要求,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V总=(V1+V2-V3)+V4+V5
式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1个罐组或1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1个最大贮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1台反应器或中间贮罐计);V2-发生事故的贮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贮存设施的物料量;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
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等有关规定执行。
经计算,V1=150 m3;V4=0 m3;V5=20 m3;
V2=35L/s×(3×3600)=378 m3(厂区设计消防用水量不小于35L/s,火灾延续时间为3h,以消防用水量为35L/s计)。
V3=0 m3。
经计算,事故后产生的废水量为54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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