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582400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582400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桃园工业园区(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旁)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通过项目建设,使屠宰场屠宰能力达到300头/小时,实际年屠宰生猪582400头,其中:待宰291200万头,屠宰场自主屠宰291200头。 项目投资:1202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657m2,项目布设屠宰车间,副产品加工车间、综合楼及其他辅助设施。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气、恶臭、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的影响的对策措施 施工期措施①环评要求施工期经常对施工场地及建筑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运输车辆运输物料及弃土时实行密闭运输,降低扬尘对周边村户的影响;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降低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③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④建筑垃圾能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丢放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期施工时限短,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措施:①项目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至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恶臭通过合理布设生猪圈舍、粪便堆场及采取减臭措施后可降低恶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可达标排放;③厂区噪声经厂房、绿化带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④病害猪用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蹄壳及猪毛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控制对策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和其它补充信息,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25835510 联系人: 李工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彝人外滩和谐港B08幢8室 建设单位: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总 电话:13987839411 地址:楚雄市桃园工业园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拟建区域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若反对,说明理由。 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③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④您最关心的问题及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