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粮食中心库大赉粮库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大安粮食中心库大赉粮库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单位:大安粮食中心库大赉粮库 建设地点:大安市江城西路28号,大安粮食中心库大赉粮库现有厂区院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拆除原址旧铁路罩棚仓(钢构、并不储粮)及旧物资储备库(砖混,并不储粮)。并在原址新建一座铁路罩棚仓{钢构,并不储粮,占地面积6785.6 m2,建筑面积6785.6 m2(长220.74m宽30.74m高10m)}及一座粮食罩棚仓{占地面积6640.4 m2,建筑面积6640.4 m2(长180.74m宽36.74m高10m)}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无增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有限。 故无需进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治理 ①外购粮食进场后,尽快进行粮情监测,湿粮直接烘干,烘干结束后直接进入粮食罩棚内,避免露天储存; ②粮食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加盖苫布; ③加强搬运时的管理,避免遗漏。 ④粮食输送过程中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 (3)噪声控制 根据类比调查,企业车辆行驶刹车、起动、鸣笛等产生的噪声值为85-95dB(A)。仪器设备噪声为60-70dB(A)根据噪声源特征,做出如下分析及减噪措施: ①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限制其行驶速度,并禁止在厂区内鸣笛。 ②适当的路边绿化,种植适当高度的植被,起到隔音作用。 ③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通过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要求。 (4)固体废物控制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可全部排入依托厂区现有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在原位置新建轻钢结构粮食罩棚仓和钢筋结构铁路罩棚,拆除原有仓库及施工作业中会有产生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其产生量约为1000t。拆除的物资库的建筑垃圾全部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拆除的铁路罩棚钢材外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敏感,且对周围及自身敏感点的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所规定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2.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3.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大安粮食中心库大赉粮库 联系方式:李铁 联系电话:13904365416 七、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0436-521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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