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第八条相关要求,对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根据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对机场涝水计算成果,涝水计算重现期为5年一遇,分为近期和远期设计。设计2个出水口,出水口1位于美兰国际机场西北方向,紧邻现状芙蓉河河道;出水口2位于美兰国际机场东北方向,紧邻现状玉屋溪河道。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出水口1调蓄后流量为55m3/s,出水口2调蓄后流量为45 m3/s。排水方案为北排芙蓉河(绕灵山镇)及玉屋溪后排入琼州海峡方案。 对芙蓉河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排水口1至灵山镇区国营南江机械厂段(长1260m)及仁定村至海文高速段(长1000m)进行扩挖衬砌,对灵山镇区国营南江机械厂至仁定村改道段(长2.2km)进行新开挖衬砌;对海文高速至下游儒郑村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规划中小河流治理段(长900m)进行清淤衬砌;对玉屋溪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排水口2至海文高速段(长1205km)进行扩挖衬砌;对玉屋溪现状淤积严重河段进行清淤疏浚。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对于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主要产生于清理场地、土方装卸运输。疏浚的泥土堆放在施工现场,清运不及时、运输车辆,均会产生二次扬尘。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会产生燃油废气。施工时采取必要的减缓措施:对施工现场、运输路面和物料堆场适时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时加蓬布遮盖;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限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尽量减少物料的堆积;河道施工挖出的泥土要及时清运,减少堆积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抽走用于周边农灌。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用水主要产生于车辆和设备冲洗、场地喷洒抑尘等,施工废水主要产生环节是车辆和设备冲洗,这部分废水量不大,废水中污染物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浓度低,而且是瞬时排放,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喷洒道路,基本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挖掘机、运输车、吸污泵等。通过采取必要的减缓或避免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监理,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尽量避绕居民区;尽量避免所有机械同时施工;在距敏感点较近地段施工时设置隔声屏障;文明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机械噪声在中西河治理河段沿岸各敏感点处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河道疏浚产生的废弃淤泥,均属无毒无害垃圾,及时组织人员清除,运至砖瓦厂制砖。固体废物基本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综合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该区域总体规划相符。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本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营运期内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电话:18689654132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607586520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邮编:050051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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