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青龙11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那曲地区班戈县 二、项目建设内容
青龙110kV变电站扩建1台1×10兆伏安的主变,本期扩建1回110kV出线;扩建1回35kV出线(尼玛线);扩建2回10 kV出线;扩建电容器1×2.0MVA。新建纳木错-青龙110kV单回线路78km,新建线路基本平行于已建纳木错~班戈110kV线路及青龙~班戈公路走线,线路导线采用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电磁场:本工程的电磁场主要由变电站设备或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2)噪声:本工程的噪声主要由变电站设备或输电线路产生。(3)施工期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扬尘、噪声和施工废水等可能对周围环境有短期影响。(4)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可能会改变项目所在地部分土地的利用性质,破坏部分自然植被。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本工程已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城市规划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目标。(2)按照有关设计规程要求、环保要求等控制线路导线净高,保证沿线居民区电磁环境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3)在施工期采取有效的环保、水保措施减小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工频电场环境影响:本工程变电站及线路附近民房处工频电场强度可满足4kV/m的标准限值要求。(2)工频磁场环境影响:本工程变电站及线路附近民房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0.1mT的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影响:本工程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变电站周边及线路沿线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关标准要求。(4)生态环境影响: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将在可接受水平,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工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附近2km范围内(重点为50m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其意见采纳与否,并作解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公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国网西藏电力公司那曲分公司;电话:18689063206 。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智圆行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25-8321789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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