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坦途至丹岱公路宝山至五棵树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省道舍力至开原公路舍力至海坨乡(县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县道坦途至丹岱公路宝山至五棵树段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大青屯路口处, 起点桩号为K12+900,沿旧路布线,经过农乃昭、于太、且力木村、树北村、五棵树镇,终点顺接五棵树至三门召段起点,终点桩号K34+029.099。 推荐方案全长21.129km,主线永久占地24.984ha,(其中新增占地为0.088ha)。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其中K12+900~K30+682.97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其中行车道宽度2×3.50m,土路肩宽度2×0.75m。K30+682.97~K33+201.24段为利用旧路S217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0m,路面宽度11.0m,其中行车道宽度2×3.75m,硬路肩宽度2×1.75m,土路肩宽度2×0.5m;K33+201.24~K34+029.10段采用既有道路断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宽度为12.0m,行车道宽度2×3.50m,硬路肩宽度2×2.50m,无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全线共设中桥44m/1座,小桥113m/5座,涵洞15道,平面交叉8处。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将占用土地,可能会对公路两侧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专业景观设计,保护熟土及土地复垦,植被保护和恢复等。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桥涵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夜间应停止施工等。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对超标的敏感点应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混凝土拌合站的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料场、拌合站应设置在居民点下风方300m以外。 三、公众参与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周围群众从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角度较为支持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征地和运营后的噪声、空气影响较为关注,认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必须加强污染治理力度,保证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县道坦途至丹岱公路宝山至五棵树段是镇赉县交通局按照《白城市县级公路网规划(2015年—2030年)》要求,优化完善县道网布局方案,新增的一条县道。项目的建设加强了沿线各乡镇之间的联系,不仅完善了路网在镇赉县的总体交通布局,且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对发挥县道公路网的功能,发挥五棵树镇的区域优势,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摆脱地区贫困、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项目沿线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功能区域,沿线村民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因此,从长远看,本项目建设带来的正面综合效益是主要的,产生的负面影响通过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可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接受;综合来看,该建设项目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公众索取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镇赉县公路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苗春花 联 系 电 话:13500832331 环 评 单 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航 联 系 电 话:13179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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