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混炼橡胶及6000万件橡胶金属件项目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特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混炼橡胶及6000万件橡胶金属件项目; 建设单位: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泰三路以北、联谦路以东地块;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4000平方米(约66亩),总投资9000万美元,公司采用世界上先进的密炼设备及控制系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混炼橡胶5000吨,橡胶金属件项目6000万件,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厂房及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粉尘、炭黑尘、二甲苯、酚类、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等,另有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生活污水和工艺废水的产生及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过滤棉、废活性炭、脱脂槽废渣和废液、磷化槽废渣和废液、废胶、废化学品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砂等一般固废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酚类和硫化氢等。配料阶段和抛丸阶段产生的粉尘废气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开炼、密炼和硫化阶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胶阶段产生的废气拟采用费时转轮吸附+RTO焚烧炉系统进行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净化后尾气通过15m的FQ1#~FQ3#、FQ5#排气筒和25m高的FQ4#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雨水和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厂内含磷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他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尾水及厂区内其它废水一起达接管要求接管排入锡山区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产生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要求,选址合理,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影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全面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池尾 联系方式:18121231110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025-85349100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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