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 项目名称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鱼复工业园。 1.3 建设规模 拟建工程拟建设5万台系列新能源乘用车和6万套电池PACK项目,规划生产系列MPV/SUV纯电动乘用车,其中新能源跨界MPV乘用车4万台,高端SUV乘用车1万台。 1.4 项目投资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27758万元,流动资金23267万元,项目总投资合计251025万元。 1.5 建设内容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冲焊联合厂房、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PACK车间、质量中心;辅助工程主要包括试车区、充电区等;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工艺停车场、成品库区、油化站、集中供油站等;公用工程主要包括开闭所、给水加压站、空压站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固废临时储存设施、全厂绿化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是综合办公区及车间办公室、门卫等。 2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10日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原因在于周围建筑施工所致,SO2、NO2小时和日均浓度、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小时浓度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的pH、COD、BOD5、氨氮、石油类、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总镍、总铜、硝酸盐等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的pH值、总硬度、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总氰化物、铜、锌、镍、六价铬、铅、镉、砷、汞、石油类;K+、Na+、Ca2+、Mg2+、CO32-、HCO3-等因子的标准指数值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功能区要求。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3.1 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焊接烟尘、喷漆废气、烘干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这些污染物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2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涂装车间,包括前处理工段、电泳工段和喷漆工段;总装车间淋雨线定期排放少量循环水;各车间有少量冲洗废水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若未经处理外排,会造成受纳水体的水质恶化。 3.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液压机、空压机、焊机、整车性能测试系统、冷却塔、空调机组、各类风机、水泵、试车道汽车噪声等,各类噪声源噪声级约为75dB(A)~105dB(A),若不采取进行噪声控制,将会影响厂区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磷化废渣、漆渣、废油、废有机溶剂、废清洗液、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以及包装废料、废金属料、废布料、废泡沫、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废物,以及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若不进行安全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垃圾不及时清运将会产生恶臭污染大气环境、滋生蚊蝇危害人群健康、渗滤液有可能会进入环境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 4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1 废气 1) 焊接废气 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室内抽风系统收集后再经屋顶透气窗排放。 2) 喷漆废气 中涂、底漆、色漆和清漆喷涂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含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污染物,在涂装室采用文丘里除漆雾,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RTO焚烧净化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3) 烘干有机废气 项目产生的烘干有机废气经RTO焚烧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4) 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各燃气设备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 总体而言,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4.2 废水 在复盛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石河溪,汇入御临河后最终排入长江;在复盛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全厂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复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排放废水对收纳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域功能。 4.3 噪声 本项目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拟建工程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能够承受其建设,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拟建工程在选址地建设可行。 6 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方式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必要时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直接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号
联系电话:023-6848431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邮政编码:400013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8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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