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社会福利院康复部(含武汉忠德心理医院)室内装饰工程、配套工程及园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1项目由来
武汉市江岸区福利院作为一家隶属于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的国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设立初衷旨在为辖区内老年和弱势人群提供一个收容康复机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尤其是“三无”(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义务赡养人)及智障老人供养安置问题更加明显,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迫在眉睫。因此,2013年1月江岸区民政局按区内限价房价格回购岱家山531号兴和置业公司兴和嘉园小区配套建设区社会福利用房,交由江岸区社会福利院作为新建江岸区社会福利院康复部(含武汉忠德心理医院住院部)用房无偿使用,主要收住“三无”及社会代养的老年性痴呆及智障老人,按照养医接合需求,建成收容社会代养的老年性痴呆及智障老人的社会福利机构,并配套综合诊疗科室对老年人进行康复治疗。
2项目概况
项目用房为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十大家地区岱山街岱家山531号兴和嘉园小区内独栋4F配套福利用房,总占地面积2500m2,总建筑面积5056m2,共设置200张养老床位,其中报告69张医疗康复治疗床位,拟设置诊疗科目为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内科、中医科等4个一级诊疗科目,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等3个二级诊疗科目,除为康复部提供诊疗服务外,还向社会提供康复诊疗服务,门诊量约为20人次/天。
3工程分析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房现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主要为内部改造及内饰装修,施工期约3个月。装饰工程包括抹灰、饰面安装施工、涂料工程。抹灰包括装饰抹灰、一般抹灰等。装饰抹灰的方式包括喷涂、辊涂、刷涂等工艺。饰面安装施工包括天然石饰面板材、金属饰面板、木质饰面板、玻璃饰面板等。涂料工程施工包括基层准备、打底子、抹腻子和涂刷等工序。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为粉尘、TVOC等,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弃物。
3.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食堂烹饪油烟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等。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病房医疗废水、医务人员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等。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配电房、弱电房、空调噪声等。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粉尘及室内装修产生的有害废气,建设过程中主要为室内装修,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优质建筑材料,加强通风、绿化等。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对场界外影响,其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4.1.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由于项目仅为装修施工,施工期较短,不设置住宿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产生量小,施工期废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基本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
4.1.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内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建材的切割、刨、磨、钉等噪声,其源强在70-90dB(A)之间,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
通过采取施工管理、合理布局、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可减轻本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
4.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期间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内部改造和装修过程,主要为装修的废料及边角余料,产生量较小。项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装修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清运、卫生填埋处理。
4.2运营期环境分析与评价
4.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居民烹饪油烟、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等。
①食堂厨房油烟
项目餐饮厨房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12mg/m3。项目采用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油烟废气,处理效率约85%,经过处理后处理效排放油烟浓度约0.5mg/m3,处理效率和处理后浓度均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氨、硫化氢、臭气等污染物。污水处理站位于小区东南侧,污水处理设备为密封结构。恶臭废气主要产生于污水处理和污泥,本项目废水规模较小,且设施为封闭式,因此产生的恶臭废气较少。此外,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将会产生少量臭气,污泥及时外运并经过大气扩散,污水处理站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4.2.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地处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由于项目周边排水管网尚未建设完善。项目拟自建污水处理站对运营期废水进行处理,近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A/O+絮凝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后,经过村内排水管网排入区域西侧现状排水明渠,排往府河(黄花涝~入江段);远期待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后,污水经“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塔子湖泵站,提升后进入三金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入府河(黄花涝~入江段),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影响。
4.2.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检测设备、配电机组噪声源均位于室内,对周边的影响小,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不会对兴和嘉园小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4.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人员生活垃圾属城市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不外排;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处理;食堂餐厨垃圾每天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脱水、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及时外运,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等关于限用土地的相关要求。
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分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6环评初步结论
本评价对本项目施工和使用后产生的污染源强及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若按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标准和武汉市建设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议,做好“三同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周围环境质量可以保持在原有功能区水平,不至明显下降。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7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岸区社会福利院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岱家山531号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027-82350740
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
联系方式:胡工0719-8691318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截止日期
报告书简本公示后,公众提出意见可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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