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钢铁有限公司60 万吨/年型钢及其配套工程 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红河钢铁有限公司60 万吨/年型钢及其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况 现状建设内容: 1×260m2烧结机、1×1350m3高炉、1×50t转炉、1台5 机5流方坯连铸机、1 套型钢轧机及相应配套设施,1条年产60万吨型钢生产线。 建设规模:年产烧结矿254 万吨、炼钢铁水 99.2 万吨、钢水 83.36万吨、钢坯80.85 万吨、型钢 60 万吨;生产产品为 Φ25~40 mm 螺纹钢、Φ25~50 mm 圆钢、5#~12.5#角钢、5#~10#槽钢等。主要钢种有普碳钢、优碳钢、低合金钢、合金结构钢等。 2.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措施 1.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原料场密闭采用皮带运输,设转运除尘,部分点位具备微动力除尘;烧结机头四电场电除尘器除尘、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机尾电除尘;高炉煤气净化采用重力、旋风和布袋除尘,出铁场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转炉一次烟气采用OG法除尘,二次烟气采用布袋除尘。 2.水体污染及治理措施 转炉除尘废水经沉淀、降温后循环使用;烧结间冷水冷却后循环使用;炼铁废水、水淬水沉淀后重复使用;炼钢除尘废水经沉淀回用;其他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全厂设置一座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及治理措施 各工段收尘灰返回工艺或配料,转炉钢渣、高炉水淬渣经后外售,脱硫渣、高炉瓦斯灰按照危废相关管理、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
破碎机、振动筛、除尘风机、水泵等经采用构筑物隔声、厂区绿化、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的公众参与,现就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境问题,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同时我们将收集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并认真研究,供建设单位作为减小环境影响的依据。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为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居民及社会团体。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认为目前项目区的环境质量如何? (2)您认为拟建项目区域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 (3)您认为本项目营运期在哪方面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对您的生活是否将产生影响? (5)您对拟建项目持何种态度? (6)您对拟建项目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4.公示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4日,共计10个工作日 5.反馈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 话:0871-6418165 Email:358533386 @qq.com 建设单位: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873-3810397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