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黄花滩绿色食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达茂联合旗农牧业局拟在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镇域范围之内建设包头市黄花滩绿色食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已委托通辽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黄花滩绿色食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园区位于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镇域范围之内。距镇区约10公里,园区西侧临近104省道,东侧毗邻黄花滩水库,北接红格塔拉嘎查,南邻089县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新建生活区、综合服务区、仓储物流区,总建筑面积37744m2,以及新建道路、供热、电力、道路的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和供热锅炉房。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2505.812万元。 二、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将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区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对工程内容进行初步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环境影响因素。根据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规划,辅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分析各环境要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汇总各章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进行公众参与,在综合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区居民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以及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达茂联合旗农牧业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白力嘎 联系电话(传真):13847200640 评价单位的名称:通辽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莫日根 联系电话:15004711865
达茂联合旗农牧业局 通辽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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