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1980年成立,是浙江省最早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之一。持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废水处理甲级证书(A13301359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国环运营证0454,废水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格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甲级推荐证书(浙环监第5号)、环境保护设施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宁波办事处于2005年起筹建,2009年5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分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风险应急预案等技术咨询类项目的业务承接、编制及后续服务由办事处在院本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等业务由院本部完成,宁波办事处予以协助。
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宁波办事处高效完成了环评项目近千项,涉及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工业等;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作为宁波办事处的专长,在全院具有领先优势。
为提升办事处技术能力、完善人才结构, 拟补充以下人员。
工作地点:宁波市
(1)环境监理技术人员(3~4人)
工作职责:
1. 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沟通、协调;
2.根据合同制订并实施项目进度计划,统筹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3. 确定主要工作内容、分派工作任务;
4. 能独立完成一般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具有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职位要求:
1. 熟悉环境监理实施过程,有相关环境监理项目工作经验;
2. 组织协调、计划性强,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优先。
薪资待遇:
1. 原则上按单位制度进行分配,特殊人才另行协商约定;由基础工资、津贴、项目奖金组成,各类社保根据院本部规定执行;
2. 执行双休、法定节假日等制度;
(2)环评技术人员(3~4人)
工作职责:
1. 根据合同制订并实施项目进度计划,统筹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2. 能独立完成小型项目环评,并对根据内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 有能力与环保审批部门、环评专家沟通讨论简单问题。
职位要求:
1. 本科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2. 组织协调、计划性强,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熟悉环评实施过程,二年以上环评工作经验,有独立负责小型项目环评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
3. 按单位制度进行分配;由基础工资、津贴、项目奖金组成,各类社保根据院本部规定执行;
4. 执行双休、法定节假日等制度;
联系方式:
电话:0574-86823939 13858269695
联系人:张先生
本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14幢7~10层
宁波办公地址:1、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2、江东区江东北路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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